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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雲林縣地方教育發展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」業經本府105年9月12日府行法一字第1052903673A號令發布,檢送上開辦法1份,請查照。

刊登日期:2016/9/12
發文日期:2016/9/12
發文字號:府行法一字第1052903673B
主旨:「雲林縣地方教育發展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」業經本府105年9月12日府行法一字第1052903673A號令發布,檢送上開辦法1份,請查照。
說明函: 一、依地方制度法第27條第1項規定辦理。
二、另請本府教育處依地方制度法第27條第3項規定,分別函報中央業務主管機關備查及雲林縣議會查照,並將備查及查照情形副知本府行政處(法制科)。
正本:本府各單位、本府所屬一級機關、本府所屬二級機關、本縣各鄉鎮市公所
副本:本府行政處(文書科-請刊登公報)、本府行政處(法制科)
附件:
  • 發布令
  • 條文